正经人家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几乎是哭着读完的。 这一封很长很长的没有署名的来信,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这个女人的血与泪,已干的墨迹后面是漫长的等待和在绝望和孤苦中执着坚信着的爱情。这个女人的名字,这个女人的容貌,关于这个女人的记忆,这个一切都是如此陌生的女人,仿佛只是一个虚影,就如飘散在空气中,肉眼难以见到的尘埃,但却真真实实地存在。 也许男人永远不会体会到这一种情绪,甚至会觉得这种女人很愚蠢。十三岁到十八岁的单恋,五年,试想这样一个命薄的女人一生中能有几个五年。前四个五年叫青春,后几个就是暮年了。每一处心理的描写,每一次被那个向往的神秘高雅的房间吸引时那一种兴奋却苦涩的心情,每次在街上遇见却避开时内心对自己的不争气的憎恨又屈服于自己的软弱的心甘情愿,冬天,十五岁的冰冷的,没有开的门,冻了一个晚上。因为是他,所以没有怨恨。这就是最包容的甚至是纵容的单恋,没有理由,没有目的,没有动机。 十三岁的她没有被记住,不要紧。 因为是他,所以只能委身于他,即使知道他的挥霍和不愿牺牲,也愿意被他挥霍,如果没有他的挥霍,那么生命就变得一文不值。他不知道,那三个夜晚,恐怕是她用人生中一切的可以交换的东西换来的幸福,甚至于是他对她的留恋和记忆,于是她变成一个依靠寄托在失望上的希望的虚影活下去的女人,仿佛是鸦片的烟,一吐,就糊住了眼前的一大片,什么都看不见,那就是美好的。 十八岁的她被抛弃,不要紧。 她生了一个儿子, 有好几次撑不下去了,她也没有去找他,只是在他生日的时候匿名送上一朵花,花香散在空气中就好像是她的拥抱。 她即使出卖自己也不愿让儿子受委屈,那也只是因为这是他的儿子。 她不愿意成为她的累赘,因为她爱他,爱到可以容忍他泛滥的施舍,因为他是如此温柔,多情,值得她为他倾尽一切。于是她委身于其他男人,但没有答应他们的求婚,因为她知道,这一种婚姻会绊住自己继续追寻他的脚步,她愿意在追寻中默默化成风沙,直到消散,把他包围,藏在他的围巾中,或者是白玫瑰,或者在他窗边一晃而过。这是她的生命意义,还有一点奢望,希望他可以想起来,曾经有这么一个女孩,在你门前等你,收集你的烟头,吻你的门把,有一个女人,爽快地答应你的求欢,在温柔的清晨手捧你送的玫瑰,却没有说出姓名。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个默默爱你的女子,就够了。 他不知道那是他的儿子,不要紧。 一次酒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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